關於「死刑」的議題,我始終處於「思考中」的態度,曾經在噗浪上分享幾個相關討論的連結,聽聽噗友的意見,也整理自己的想法。對我而言,判罪或者處死只有兩個目的:

  第一,犯人必須為他的行為負責。
  第二,讓犯人明白自己「必須負責」的緣由。

  當然這跟司法的公正性有非常大的關係,加以相關人士熱愛操弄媒體,判決的結果以及執刑的過程究竟能否達到上述兩個效果?我不予置評。

  以下四則文章是至今較能引起我相關思緒的討論:

  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/words by單眼皮
  要不要廢死刑誰決定?/words by楊照
  每個人都該挺身捍衛自己相信的正義/words by九把刀
  一切都是為了愛/words by朱宅神

  最後若問我究竟支持哪一方?我的想法是:「台灣目前不適合廢除死刑。」
  在大部分的人都還沒有辦法冷靜的說道理,
  總是試圖以「激情」來得到支持或原諒的狀況下,
  被矇騙的,恐怕不只是受害人而已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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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辣個媽媽D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