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「死刑」的議題,我始終處於「思考中」的態度,曾經在噗浪上分享幾個相關討論的連結,聽聽噗友的意見,也整理自己的想法。對我而言,判罪或者處死只有兩個目的:
第一,犯人必須為他的行為負責。
第二,讓犯人明白自己「必須負責」的緣由。
當然這跟司法的公正性有非常大的關係,加以相關人士熱愛操弄媒體,判決的結果以及執刑的過程究竟能否達到上述兩個效果?我不予置評。
以下四則文章是至今較能引起我相關思緒的討論:
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/words by單眼皮
要不要廢死刑誰決定?/words by楊照
每個人都該挺身捍衛自己相信的正義/words by九把刀
一切都是為了愛/words by朱宅神
最後若問我究竟支持哪一方?我的想法是:「台灣目前不適合廢除死刑。」
在大部分的人都還沒有辦法冷靜的說道理,
總是試圖以「激情」來得到支持或原諒的狀況下,
被矇騙的,恐怕不只是受害人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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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簡單反對死刑的理由是: 人不該扮演上帝,決定他人的生死,犯罪者不該如此,裁判者也不該如此!
站在贊成死刑的這一方,我也不贊同那種高高在上的態度,在我看來,「因為愛,殺光他們吧!」在字面上完全是舞弄群眾情緒的態度,並不明智。 但如果以其他種方式,可以確實地達到我們「判決」的目的──比如說犯罪者不帶著僥倖的心理,司法沒有太過分的漏洞,又沒有人為的背後操弄,我們也不用專注在「人是否該扮演上帝」的議題上。 我相信有不執行死刑也能解決事情的辦法,但台灣的治安與司法似乎「暫時」並不容許縱容這最後的一道防線?如果想要廢除死刑,就得同時對治安與司法的問題做出補強修正的建議與動作。否則一昧的反對死刑,只能成全有心者的投機取巧,對台灣的現況不會有所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