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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快樂,自然讓你走,那些自尊啦捨不得啦不甘心啦──都是我自己的事。 讓你走,請你走,不要頻頻回頭,更不要跟我說: 「你這麼乾脆放手,是不是根本沒有愛過我?」白痴喔。 決定分開的那個瞬間,同時也捨棄了對一切追根究底的權利。 沒有意義除外,事實上人事已非,真相也殞滅。
辣個媽媽Din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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