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相機,是用不到1000元換回來的小DC
(Usexy雜誌2010十月刊‧Fetish)
攝影其實可以不是一門太深奧的藝術,對絕大多數的人們而言,它可能只是一種表現狂熱與愛的方法,無關技巧,無關設備,只要你凝視,身邊的每一個存在都可以在視窗底下擁有自己的舞台。
30歲以前,除了用手機玩玩自拍,我壓根也「不想」碰相機。是的,不是沒興趣,是不想,那是一種單純到愚蠢的叛逆。網路上到處都可以看見一些拿著單眼相機趴趴走的傢伙,大部分的成品都有一定的質感,但也許是可以依循參考的前例太多了,在構圖與氛圍上,大夥都相差無幾。加以photoshop功能的日益強大,我根本看不出那些照片是出自於攝影師的實力,還是電腦後制的功勞。對那時的我而言,一張好相片的評斷標準是非常模糊的─看起來很簡單,有錢砸設備就好;卻又好像很難脱穎而出?大家的裝備都很好,於是在我們之間,沒有真正的優秀。
於是雖然我對視覺表現有著一定的興趣,但我寧可扛著攝影機,研究分鏡與畫面銜接的節奏,也不想對明明就有好感的相機投入一點心思。
後來有一度,我根本是討厭拍照這件事情了。還不是那個男人的錯?熱愛拍照的他,雖然拿的只是單價15000元上下的數位相機,但每次相偕出遊的時候,他看著視窗底下世界的時間,遠比凝視著我的時刻還要多。無論我穿得多低胸火辣,床上以外的時間,嘖,那個可惡的傢伙心裡永遠只有拍拍拍。
因為愛,我認輸
直到去年,我前往電信公司為我到期的手機號碼續約,順道看看有沒有什麼好康,換個新手機或者拿點禮卷折扣之類的,而當門市人員將續約好禮一次全擺在桌上,我看到那台BenQ DC E1020,只要花不到1000元的代價就可以帶回家。沒有想太多,它便成為我接下來一年多裡的旅行夥伴,並變成我記錄生活點滴的工具之一。我得說,這絕對是老天對我這個彆扭孩子的懲罰,怎知道這竟是條不歸路呢?而朋友竟然說,也許是我隱隱就猜測到了,所以才明裡暗地都在逃避它…此是後話。
真正開始喜歡拍照,是因為貓。我不太確定自己是不是合格的愛貓人,但的確,有貓在的時候,我會比較好睡。家裡養了四隻貓,每一隻都變成我視窗底下的主角,我喜歡看牠們慵懶地呵欠、翻滾,或者朝著我露出睥睨的神情,後來,我開始拍別人家的貓,就算遇到侷傲怕生的孩子,我還是會不死心地趴在地板上,注視牠,期待牠們會賞點表情給我按下快門。我跑去猴硐拍貓,經過寵物店的時候也大膽地跟店家提出攝影的要求,但因為對瞬間畫面的敏感度還不夠強,如今尚未成功為防備心高的流浪貓咪們留下較為漂亮的記錄。
到這個階段的時候,我才真正認知到,攝影其實可以不是一門太深奧的藝術,對絕大多數的人們而言,它可能只是一種表現狂熱與愛的方法,無關技巧,無關設備,只要你凝視,身邊的每一個存在都可以在視窗底下擁有自己的舞台。在這之後,我不禁思考,我可以多愛這個世界呢?又有多少人事物,可以、或者願意成為我心底的偏執?就算只是一台陽春的相機,我也可以藉此表現屬於自己的想法與概念?對於攝影在我心底逐漸建立起來的新價值,我感到非常興奮,帶著這樣的心情,我比往常更仔細地去「感覺」生活的呼吸,並進而開始觀察生命的脈動,這才發現,我愛的不單只有貓咪而已,在我視窗裡留下的,可以有更多種可能。
發現安撫焦慮的新武器
當攝影對我有了截然不同的意義,我曾經考慮是否換一台較高檔的相機,就算不是專業單眼,也可以是類單眼的數位相機。但我又害怕自己過度依賴科技的美好,最後卻遺忘了,就因為器材的功能單薄,我才必須更敏銳地去體會四周的環境條件,觀察自然光源,細心地捕捉,並珍惜著世界所在我眼前展開的每一瞬間。
我承認,我是個偏執過度的女人,對不感興趣的東西擁有完全的鈍感,而雖然我同時又是個彆扭的傢伙,但在經過百般的自我折磨後(要、不要?哎呀好討厭…),對於我選擇的、愛上的存在,我往往以近乎暴力的情感看待之。所以,我非常喜歡攝影能帶給我的「緩」,明明要擢取的不過是一個眨眼,但在凝視並且按下快門的那一刻,我得到是那顆因為太愛而焦灼的心,因此所得到的安撫。
拍得優不優秀或者精不精湛?打從我真的開始拍照那一刻起便不再重要,我喜歡這樣的簡單,也喜歡這樣的全神貫注,更喜歡自己可以用溫柔的眼來詮釋生命裡的每一個感動。暫時,我還不打算換相機,就算它是我用不到1000元換來的小DC,但我在它身上所必須學的,相信還多著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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