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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新版嗯哼,這篇文章算是前幾天「做人」一文的延伸,不過熟悉我的朋友大多知道,我這人的碎碎念總是無法一次說盡,它會生長,每隔一段時間就多出一截肥大的蚯蚓身軀,所以這回我依舊抱歉地科科科,繼續我幾近自言自語的傾訴。

  我一直想著出社會後的人際關係,想著:
  01、如果沒有這些所謂的利益關係,自己的價值還剩下多少?
  02、如果我的朋友沒有成就沒有能耐,倘若他即使有天份也寧可選擇當個純粹的路人,
    我會怎麼看待他?又會怎麼看待我自己?
  03、一定非得在歷史/市場價值上留下些什麼紀錄,才能算是好好地活過?
  04、如果我真的一無所有──我說的是,我沒有人脈,沒有能力,沒有錢,
    只能靠著一雙手做著最簡單的事養活自己,卸下一切的附加價值後,
    我還有什麼值得被愛的呢?──我還會好好的愛我自己嗎?
  05、以前總是掛在嘴巴上說的:
    「我們都在尋找用我們的方式愛我們的人。」(這句話是大學學姐J告訴我的)
    那,我要的愛到底是怎麼樣的呢?
  06、我心底的這些人,他們為什麼會在這些或好或壞的位置上?

  我知道我現在會怎樣選擇人,但我不認為那全部是我真正要的我。
  所以希望自己可以更純粹。大概是這樣。

  (都說了是自言自語,所以看不懂也沒關係,我想應該也沒有人想跟我討論。)
  (我發現其實當我打出:應該也沒有人想跟我討論──實際上,是不想跟人討論。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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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辣個媽媽D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